草原资源既是生态屏障,又是牧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可以持续发挥草原生态和生产双重功能。2021年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并增加了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实施范围。
为全面落实国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新巴尔虎右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呼伦贝尔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制定《新巴尔虎右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全力做好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各项工作。
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补奖面积3281.70万亩,其中草畜平衡区(休牧区)面积3128.67万亩,禁牧区面积153.03万亩。按照呼伦贝尔市统一制定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和禁牧补助标准,我旗草畜平衡奖励标准为每年每亩4.8元,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4.4元。每年上级下达我旗草原补奖资金19532.78万元,按照应发尽发要求,通过嘎查社区、苏木镇、林草及农牧部门逐级审核报送,截至目前我旗已发放2021年度草原补奖资金18826.51万元;2022年度草原补奖资金18883.55万元;2023年度草原补奖资金18552.98万元;2024年度草原补奖资金15554.67万元,基本完成年度发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