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实质性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旗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通过“打牢基础-有序探索-大胆监督-及时延伸”的工作格局,构建府院联动、内部协同机制,拓宽监督案源。2023年以来,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法院、旗司法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会签工作机制6份,通过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双向发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融入服务地
扎实推进行政检察专项行动。依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关注行政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对各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实质性化解争议,持续护航民生民利
发挥院党组领头雁作用。旗人民检察院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实质性化解,领导进行包案。2023年以来,办理的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如:办理的某集团与某局行政争议案,由检察长包案办理,通过启动调查核实,接待当事人、主持听证会,向企业与行政机关提供开诚布公双流的机会,通过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说理,消除了企业对行政机关的芥蒂,与此同时,撤回赔偿损失的申请。行政机关对在开展行政执法中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也有了充分的认识,表示本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将以案释法,向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规范化教育。
建立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工作机制。与旗法院成立“法律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联合旗法院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共化解争议3件。与旗司法局建立化解联动机制,践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共化争议2件。
多元化、多途径践行“枫桥经验”。旗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始终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查案件时强化能动调查核实措施,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形成化解合力,通过直击实质诉求,提出争议化解的检察药方。如:与旗法院联合化解的白某诉某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案,旗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通过启动多元化、多途径化解模式,着力破解因诉讼时效原因导致行政诉讼“程序空转”不能解决实际矛盾争议的难题。该案于2023年12月被评为“全国行政检察监督百件优秀案件”。
三、实质性服务治理,深化溯源治理
结合本地经济特点办理重点领域案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理念,积极打造行政检察服务治理工作体系。如:在办理鄂温克族自治旗屠宰场管理不规范案件中,针对鄂温克族自治旗辖区内屠宰场收购死因不明的牲畜,通过屠宰场的渠道出售的情形,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巴彦托海镇辖区内的三个屠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诸多问题。针对如何规范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多维度监督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相关管理漏洞防范措施的完善。该案被评为“2023全国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
完善“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旗人民检察院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推动形成“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如:在办理监督某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兽药、饲料店存在销售劣药、过期饲料等情形,对此,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同时,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办案,对辖区内数十家兽药、饲料经营店铺进行走访监督,通过“检查+普法”的形式,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创新办案理念探索数字检察。旗人民检察院秉持服务社会大局的理念,自主搭建“护航民生民利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利用数字检察,发挥数据平台的作用,拓宽监督案件线索,共发现可监督线索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将具体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该数字模型获得了“2024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在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动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不断取得新成效、彰显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