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确保上级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受助学生数和生源结构,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各类学生资助经费19859.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38.08万元,自治区资金8916.49万元,市本级资金2105.07万元。有效健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推动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是学前教育阶段,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减免保教费,拨付资助补助资金291万元,受益学生2175名。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按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生1250,非寄宿学生按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拨付资助补助资金 1827.24万元,受益学生33809名。
三是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拨付资助补助资金13708.46万元,受益学生46343名。
四是高等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以及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每生每年按平均标准33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拨付资助补助资金4032.94万元,惠及3所高校校,受益学生10586名。
专项资金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补助,不仅保障了各级各类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更是满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为保证资金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应助尽助,保证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虚报、冒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