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7批 2023年9月 23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L20239170348 |
2010年至今大河湾镇永丰村、永兴村、金星村和前进村村民开垦2004年薪炭林工程项目林地3030亩,种植农作物,破坏生态环境。 |
扎兰屯市 |
生态 |
经查,薪炭林项目为2002年6月2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标准文本(林业项目)》批复,在扎兰屯市新建薪炭林10000亩,其中成吉思汗镇立新村3000亩、前进村4000亩、新民村3000亩。2003年11月20日,因原设计项目区被其他造林项目及公路建设项目占用9200亩,不符合项目条件。为达到薪炭林建设技术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三北”防护林工作站批复(内北站字〔2004〕9号),将上述10000亩中的9200亩薪炭林建设任务进行调整,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调整的9200亩中的3030亩(永兴村330亩、前进村200亩、永丰村800亩、金星村1700亩)。 查阅档案资料,扎兰屯市在当年实施薪炭林项目工程中开展了设计项目作业、制作实施方案、签订造林合同、发放补贴资金、项目监管等工作。2021年,扎兰屯365体育投注监委就薪炭林项目中造林不成功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处分,其中严重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截至目前,按照扎兰屯市“三调”数据,大部分地块现已纳入基本农田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3〕32号)要求,“‘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自治区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退耕还林工程,且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在不破坏已种植苗木基础上,暂按耕地管理;待林木生长达到年度变更调查标准,变更为林地,按林地管理。上述耕地流出的,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经扎兰屯市综合研判,决定将大河湾薪炭林地块按“三调”数据属性进行管理。 |
部分属实 |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现已要求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大河湾镇人民政府按照现状地类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范围内已栽植的树木待郁闭成林达到变更标准后按照林地属性进行管理,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同时责成以上单位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 |
D2HL20239170347 |
1、2022年六七月孙某某在扎兰屯市铁东办事处北和平村奇峰矿泉水厂北侧200处占用耕地建房约120平米;2、2022年六七月门窗厂在秀水管护站南50米处填埋池塘和砍伐树木用于建造厂房大约200平米,砍伐树木大约60棵。 |
扎兰屯市 |
生态 |
一、“2022年六七月份孙某某在扎兰屯市铁东办和平村奇峰矿泉水厂北侧200米处占用耕地建房约120㎡”问题部分属实。经查,2020年9月,铁东办事处铁东村村民孙某某在扎兰屯市秀水路西侧自家耕地建有40平方米房屋,2022年6-7月又建设52平方米房屋,房屋为空心砖结构,无合法审批手续。 二、“2022年六七月门窗厂在秀水管护站南50米处填埋池塘”问题不属实。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位置未发现填埋池塘现象。 三、“2022年六七月门窗厂在秀水管护站南50米处砍伐树木用于建造厂房大约200平米”问题属实。经查,扎兰屯市兴华街道秀水社区居民毕某某于2022年在秀水管护站南建设东西两处厂房,共计917.91平方米。其中西侧厂房四周墙体为空心砖和红砖,钢管立柱支撑,拱形钢架彩钢瓦建造,建设面积571.51平方米,其中,乔木林地339.24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32.27平方米;东侧厂房为钢架结构,钢管立柱支撑,双侧斜面彩钢瓦建造,建设面积346.4平方米,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两处厂房均无合法审批手续。 四、“砍伐树木大约60棵”问题部分属实。经遥感影像比对,建房位置有树木存在,但因现场建有建筑物,无法核实具体砍伐或毁坏树木株数。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2022年六七月份孙某某在扎兰屯市铁东办和平村奇峰矿泉水厂北侧200米处占用耕地建房约120㎡”问题,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将责成扎兰屯市农科局、自然资源局、铁东办事处对涉嫌违法占地行为依法调查。 二、针对“2022年六七月门窗厂在秀水管护站南50米处砍伐树木用于建造厂房大约200平米”问题,扎兰屯市委、365体育投注已责成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对涉嫌违建和涉嫌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调查。 |
未办结 |
无 |
3 |
D2HL20239170346 |
陈巴尔虎旗蒙医医院建设施工时未做好污水排水设施,导致北侧平房区居民井水有异味,无法饮用。 |
陈巴尔虎旗 |
水 |
经查,陈巴尔虎旗蒙医医院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设计图纸审查合格,施工手续齐全,2019年6月主体工程验收合格,2021年9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医院室内污水处理为全闭环系统,工作生活用水经全自动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第三方检测合格后,由陈巴尔虎旗污水处理厂转运后处置,不存在外排污水问题。举报人现居住位置位于陈巴尔虎旗蒙医医院北侧,其院落内车库、卫生厕所与医院仅一墙之隔,且距离医院施工期建设的渗水井约2米,距离较近。为防止雨水积存渗透,2023年8月30日,陈巴尔虎旗卫健委与该居民进行沟通后,就雨排水安全措施问题达成协议,将现有渗水井填埋封闭并进行雨排改造,施工单位已按协议要求于9月11日完成改造。针对举报人反映“井水有异味”的情况,陈巴尔虎旗政府已组织专业部门对井水取样并进行水质检测,待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并进行论证后,再行处理。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4 |
D2HL20239170345 |
山水颐园3号楼寻味记饭店排烟机噪音、烟道油烟扰民。 |
海拉尔区 |
噪音、大气 |
经查,饭店名称为寻味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山水颐园一期3-103、104、105号门市,该栋楼是商品独栋楼,饭店经营为一、二层,楼体未设置商用专用烟道,无排烟管道。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饭店二楼平台地面上,采用低排方式,排风口设置在饭店二楼平台,正常使用。 |
部分属实 |
针对油烟和噪声问题,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对寻味记餐饮进行油烟检测和噪声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如检测值超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进行整改,使油烟、噪音达到标放标准。 |
未办结 |
无 |
5 |
X2HL20239170034 |
2015年初至2016年底,张某某在牙克石市新区北侧海拉尔河道拐弯处采砂售卖约二十四万立方米,非法侵占草原约300亩,破坏生态环境。 |
牙克石市 |
生态 |
一、关于“2015年初至2016年底,张某某在牙克石市新区北侧海拉尔河道拐弯处采砂销售约二十四万立方米”问题。经查,现场仅有一处符合信访内容的采砂点,为牙克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砂点。2012-2015年,该公司因承建牙克石市政建设相关工程项目(2012年,兴安新城第12、15街工程建设项目,需用料30万立方米;2013-2015年,兴安新城第9、10、12、15街、恒泰商砼站、阳光住宅小区等工程建设项目,需用料30万立方米),申请在海拉尔河左岸河道滩地进行采砂。为支持兴安新城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满足企业用砂需求,2012-2015年期间,牙克石市水利局依据《牙克石市采砂规划》,先后为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采砂许可证,规划采砂量约60万立方米。 二、关于“非法侵占草原约300亩,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根据牙克石市《牙克石市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2010—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库,该地块所处位置在牙克石市国有林权范围,属于国有林地,确定违法侵占面积319.11亩。2019年,牙克石市公安局对此案件开展调查,目前,案件侦办已结束,牙克石市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牙克石市检察院。 |
部分属实 |
该地块通过自然恢复和播散草籽、人工造林等措施,地块植被已得到全面恢复,生态状态良好。 |
已办结 |
无 |
6 |
D2HL20239170344 |
2023年9月17日7点58分至10点锡尼河东苏木孟根楚鲁嘎查试验站幼儿园东南侧的伊敏河水体浑浊发黑,牲畜饮水有隐患。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水 |
经查,锡尼河东苏木孟根楚鲁嘎查试验站幼儿园上游设有两处入河排口,分别为内蒙古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入河排口和伊敏露天矿排口。经调取内蒙古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矿外排口疏干水无超标现象;伊敏露天矿外排口8月24日至今未向外排水。在举报地点及其上游河道排查,未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放等情况,但是不能排除附近居牧民牛羊马入河导致部分区域河水浑浊。 |
部分属实 |
鄂温克族自治旗将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牧民将畜群远离河道,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水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确保水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7 |
D2HL20239170343 |
巴彦托海镇仁和居小区西侧约30米垃圾中转站与居民区较近,全天清运垃圾的噪音和异味扰民。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噪音、大气 |
经查,清运垃圾的噪音为环卫作业车辆进场、出场时产生的声音,异味为一台污水车产生。 |
属实 |
为解决清运垃圾的噪音和异味扰民问题,鄂温克族自治旗住建局已于9月19日将作业车辆全部迁出,产生异味的污水车现已从人和居西侧场站迁出。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将进一步合理安排垃圾、污水清收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继续加强作业车辆管理,在作业范围内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减少异味产生,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已办结 |
无 |
8 |
D2HL20239170342 |
达斡尔民族乡满都村村民2023年春季至今毁林开地约百亩,种植农作物,破坏生态。 |
扎兰屯市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地块共计4处,位于达斡尔民族乡满都村,现地现状为耕地,均已耕种玉米,经现地测量后比对2018-2022年遥感影像,发现疑似开垦年限为2021年之后,依据自然资源局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认定: 第一处存在违法开垦乔木林地面积0.846亩、其他林地面积22.5645亩、灌木林地面积3.075亩、天然牧草地面积3.132亩。 第二处存在违法开垦乔木林地面积4.407亩、天然牧草地20.544亩。 第三处存在违法开垦乔木林地面积10.32亩、天然牧草地面积15.5625亩。 第四处存在违法开垦天然牧草地面积12.1665亩。 毁坏林地面积41.2125亩,毁坏草地面积51.405亩,共计:92.6175亩。 |
属实 |
已责成扎兰屯市公安局、达斡尔民族乡政府、林草局,对破坏草原、林地开垦耕种农作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办案单位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清违法事实并依法依规处置。同时要求达斡尔民族乡政府、扎兰屯市林草局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对无法找到违法嫌疑人的地块由达斡尔民族乡政府、林草局承担植被恢复工作,确保反映问题整改到位,植被恢复到位。 |
未办结 |
无 |
9 |
D2HL20239170340 |
巴彦托海镇海天新村小区37号烤吧夜间娱乐噪音扰民,户外烧烤油烟扰民。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噪音、大气 |
经查,巴彦托海镇海天新村小区37号烤吧室内吧台有1台音响功放,在棚顶处装有2个喇叭,因该楼为商住混合楼,夜间音响声音对楼上居民确实有影响。该小区楼下全部为停车场,无可进行户外烧烤的场所。 |
部分属实 |
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积极向店主宣讲政策、法律法规,该烧烤店负责人当场拆除了音响设备、喇叭以及所有线路。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户外烧烤情况,同时走访附近住户,均表示楼下没有户外烧烤现象。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市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商户环保意识,营造共同保护城市环境和谐氛围。 |
已办结 |
无 |
10 |
D2HL20239170338 |
阿荣旗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过期并一直在经营。 |
阿荣旗 |
其他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阿荣旗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阿荣旗复兴镇地方子村三组,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治理。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通过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审批,并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3年5月2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50721MA0QHXEB2P001X,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5月28日,2023年9月5日申领《危险废物许可证》,证书编号:1507210195,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1000吨/年、废矿物油HW08(900-214-08、900-217-08)10000吨/年,有效期限为2023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初次发证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 经过现场核查,企业建立占地1200平方米危废暂存库房1座,配套建设3座容量为60立方米卧式储罐,企业投产至今仅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未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通过调取危险废物接收台账和危险废物贮存记录,该企业最近一次收集废矿物油为2023年3月25日,最近一次入库贮存废矿物油为2023年7月10日。现场核查企业环保相关手续齐全未过期,未发现企业存在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