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
一是落实补贴政策公开制度。将补贴政策、具体操作方法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建立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设置农
三是严把农机补贴审核和资金结算拨付关。在具体补贴政策落实和办理过程中,须提供购机申请、地方审核、公示、签订购机协议、承诺书等完整的补贴申购资料,严格按照补贴标准、范围进行购机资格的审核,及时开展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拨付及上报工作。
四是对享受农机补贴实施服务监管。享受财政补贴的购机者与旗农机管理单位签订协议,由财政和农机管理单位协调购机及服务管理,并规定购机者3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所购农机具。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检查、抽查监督补贴机具使用情况,使农机具真正为农业服务。同时,加强农机补贴档案管理。对机具档案按机、按户进行整理,并编制年度查询清单,收集整理当年度与购机补贴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