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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开展“呼伦贝尔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相关工作

访谈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0:00-11:00

访谈嘉宾: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直播地点: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365体育投注网站

访谈简介: 本期邀请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科科长鄂云峰就呼伦贝尔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相关工作进行介绍。 ...

  • 小结分析

就呼伦贝尔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相关工作进行介绍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科科长鄂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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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直播

提问 15、【孙***】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批文应该去哪领取?

[ 10:52:03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可以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窗口领取。

[ 10:56:38 ]

提问 14、【张***】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是在项目的那个阶段才需要办理的手续。

[ 10:50:28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项目开工之前。

[ 10:51:47 ]

提问 13、【王***】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是否收费?

[ 10:47:23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否,不收费。

[ 10:49:55 ]

提问 12、【李***】

办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法人申请的文件要原件还是复印件?

[ 10:43:38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需要原件,不可用复印件替代。

[ 10:46:43 ]

提问 11、【钱***】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具体流程是什么?

[ 10:39:49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1.准备好必要组件手续后在水利局驻大厅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2.申请材料齐全在水利工程建设科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3.出批复文件(限1个工作日内)。4.申请人到水利局驻大厅窗口领取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批复文件。

[ 10:43:17 ]

提问 10、【金***】

办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手续需要组件是什么?

[ 10:35:17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项目建设依据的文件、材料 (相关规划、审批文件等)、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文件、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

[ 10:39:29 ]

提问 9、【孙***】

呼伦贝尔市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手续办理地点在什么位置?

[ 10:32:02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科科长鄂云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水利局窗口。(近期市政服务中心二楼各窗口单位装修,我局窗口办理业务在市水利局706办公)

[ 10:34:52 ]

提问 8、【张***】

呼伦贝尔市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承诺办结时限是几天?

[ 10:29:14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承诺办结时限是10个工作日。

[ 10:31:46 ]

提问 7、【娜***】

呼伦贝尔市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在哪个网站进行线上办理手续?

[ 10:25:24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 10:27:30 ]

提问 6、【王***】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办理?

[ 10:24:12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科科长鄂云峰】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均可以。

[ 10:25:06 ]

提问 5、【张***】

涉水评价类审批具体包括哪些类别审批?

[ 10:19:59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10:23:44 ]

提问 4、【刘***】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是否需要技术评审?

[ 10:15:52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科科长鄂云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 10:19:22 ]

提问 3、【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由哪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10:10:15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章治理、防护与管理第十五条规定,河道管理按照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黄河、辽河嫩江内蒙古段干流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管理;黄河、辽河、嫩江的重要一级支流由河流所在地的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河流由河流所在地的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跨盟市河流的重要河段,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跨旗县河流的重要河段,由所在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管理。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江河、河段,可以授权盟市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10:15:32 ]

提问 2、【韩***】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依据是什么?

[ 10:06:26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喜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10:09:59 ]

提问 1、【王***】

哪类生产建设项目需要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10:02:03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锐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10:07:06 ]

【主持人】

大家好!很高兴在《在线访谈》和大家一起就呼伦贝尔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相关工作进行解答。首先,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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