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咨询社区工作者工会会费怎么收法和怎么计算 | |||
|
留言人
|
杨*** |
留言时间
|
2026-01-23 16:09 | |
|
留言内容
|
咨询你好我是社区工作者工会会费怎么收法和怎么计算。 | |||
|
办理部门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办理时间
|
2026-01-29 11:33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互动交流栏目咨询社区工作者工会会费怎么收法和怎么计算的问题已收悉。 现回复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以及《中国工会章程》第四条第(六)项明确规定,会员缴纳会费是工会经费的法定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 2. 《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内工发〔2025〕8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一)项: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 3.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1996〕58号)明确,会费计算以工资收入为基础,非工资性收入不计入基数,且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 感谢您对平台工作的支持。 |
|||
| 关闭 | ||||
主办: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承办: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好六街1号 邮编:021008
蒙ICP备16005794号
蒙公网安备 150702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7000006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