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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1-01-28 11:33

征集结束时间:2021-02-12 11:33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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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365体育投注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365体育投注的工作安排,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市文旅广局编制了《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2月12日前反馈至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

电话:8217647

传真:0470—8217760

电子邮箱:wwk8217647@163.com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1月28日




《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20〕9号),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程序规定,现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及申请发文理由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进一步做好365体育投注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文物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文物资源更好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相关背景情况

近年来,365体育投注积极践行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已征求各旗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直24个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市工信局、市教育局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


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365体育投注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文物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文物资源更好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365体育投注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特色文物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更加彰显;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保护管理力量明显增强,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推动考古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未知领域;切实保护好多元生态文化,大力加强民族民俗文化研究、传承与保护;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工作在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蒙古族源研究展示利用。持续推进蒙古族源与元朝帝陵综合考察研究项目,充分发掘365体育投注历史文化遗存内涵,统筹推进内蒙古蒙古族源博物馆布展工程、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建设、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院改造工作,提升365体育投注文博研究水平。(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内蒙古蒙古族源博物馆)

(二)推进田野考古工作。积极争取有研究目的的能够揭示历史本源的主动性发掘工作,初步创立呼伦贝尔考古学文化序列,同时加强对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的民族、民俗文化保护,实施民族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活态传承。(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三)推动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在中小学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常识教育,推动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成为中小学校开展“第二课堂”、研学实践教育等校外综合实践活动的基地。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实施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呼伦贝尔文物精品展览、代表性文物、知名文物遗址等的宣传力度,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2019-—2023年),统筹革命文物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推进革命文物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做好革命文物专题陈列展览,革命文物征集、研究、展示工作。发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东北抗日联军片区重要作用,持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林草局,阿荣旗委和政府、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和政府、鄂伦春自治旗委和政府、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和政府、扎兰屯市委和政府)

(五)强化文物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建立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坚持专项行动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被坏长城、盗掘古遗址古墓、倒卖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和涉嫌文物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六)完善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文物资源信息登记和文物资源资产保存状况评估。落实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七)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推动文物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对于已经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土地,在确权时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需要。加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及时将新发现文物纳入保护范畴。(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市林草局,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八)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各级文物部门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加大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配置力度。鼓励同类型的文物保护机构加强协作,开展联合、巡回、流动和网上展览展示,推动文物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效率。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深入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九)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领养、认养等形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支持文物博物馆单位逐步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推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市林草局,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十)促进博物馆创新发展。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365体育投注博物馆体系,提升薄弱地区博物馆基础设施水平。推进特色博物馆建设,推广以博物馆业务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博物馆发展方式,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提升博物馆融合发展能力。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做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建档备案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十一)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的文物保护合作,积极参与联合考古发掘、文物展示与研究项目。策划推出一批展现呼伦贝尔历史文化特色的陈列展览,积极参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的联展、互展、巡展。(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办,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十二)加大数字化建设。推进文物及古建筑单位安全可视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施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全面提升研究能力。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十三)加强文博人才培养。建立文博人才引进机制,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确保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文物安全。未设置专门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管理。(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要将文物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形成合力,强化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强化协作、积极推进。(责任部门∶各旗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旗县级以上政府要将文物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利用。(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增强政策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文物保护法建法规和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司法局,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落实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365体育投注请示报告。(责任部门∶市文旅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旗(市、区)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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