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关于征求《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0-12-02 10:15

征集结束时间:2020-12-29 00:00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我要留言
  • 查看留言列表
  • 征集结果

依据《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6号)文件,我局起草了《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保障地理空间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及维护与应用等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2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民生大厦北门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测绘科,邮编021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8240068@163.com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日 


《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城市管理和决策水平、实现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365体育投注申请,2013年8月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了365体育投注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简称“数字呼伦贝尔”)项目建设。根据365体育投注要求,数字呼伦贝尔建设由我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呼伦贝尔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现对城市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有效利用,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支撑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应急,有效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节约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加强365体育投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地理空间框架资源的共享程度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推广应用水平,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起草过程

按照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要求,2016年8月,征求市相关单位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通过了市法治办合法性审查,2016年8月8日,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印发执行《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呼政办发〔2016〕78号)。

现该办法运行多年,不能完全适应现行管理体制需求。按照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6号)要求,《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呼政办发〔2016〕78号)已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我局结合当前呼伦贝尔市实际,对原《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代政府予以修改,形成现《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呼伦贝尔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内涵及本办法的使用范围。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主要内容为呼伦贝尔市数字城市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章数据更新与管理,主要内容为标准体系建设、数据集及数据库建设、公共平台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与管理、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与管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和管理、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和管理。

第四章数据共享与交换,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及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的发布、共享与交换。

第五章平台运行与服务。主要内容为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标准以及其他单位申请接入服务流程。

第六章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各部门的监督职责及违反本办法应受处罚。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办法》实施日期。

五、政策亮点

《办法》明确了呼伦贝尔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365体育投注共用的、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并成立了呼伦贝尔市数字城市建设协调机构,为365体育投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管理和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六、保障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共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提供公共平台接入和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

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及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进行统筹和规划,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修改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各部门及应用服务主体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地图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是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等的总称,由地理信息数据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构成。 

第三条  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是统一的、权威的呼伦贝尔市地理空间信息平台,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由365体育投注统一组织管理,365体育投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 

第四条  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的运行、管理、维护与应用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本市成立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的组织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指导自然资源、经信、发改、财政等部门拟定地理空间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第六条  市自然资源局是本项目的牵头建设单位,在市委、365体育投注领导下,负责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平台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进一步增加平台网络化应用覆盖,不断深化应用层次,扩大应用领域,努力提高365体育投注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按照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增加地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第七条  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并提供平台接入和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呼伦贝尔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接入实施、运行维护与用户培训指导工作。 

(二)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各比例尺地形数据、各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地名数据、高程数据)的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 

(三)负责365体育投注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发布,并提供共享服务。

(四)负责365体育投注公众地理信息数据(公众地理信息数据为非涉密各比例尺地形数据、各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地名数据、高程数据、交通数据等)的发布,并提供共享服务。  

第八条  呼伦贝尔市委机要局、国家保密局、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农牧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局、公安局、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呼伦贝尔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单位,共同参与平台信息建设,负责提供本单位政务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 

(二)对本单位的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设定共享权限,并提供共享服务。 

(三)及时提供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

第九条  呼伦贝尔市国家保密局、国家安全局负责对平台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平台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规定与要求。平台数据使用或拥有单位根据权限范围对其数据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条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数字呼伦贝尔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保密工作,确保框架建设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数据更新与管理 

第十一条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各数据提供单位按照框架建设的标准规范与数据更新频度要求,以文件交换的方式提供给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市自然资源局对地理信息数据集维护完毕后可提供给数据使用单位。

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市自然资源局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加工和保密处理后,在呼伦贝尔市电子政务网上进行更新发布。

第十三条  公共管理信息图层数据集,由365体育投注各部门按照“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负责更新维护”的原则进行数据更新和维护,并按照框架建设的标准规范与数据更新频度要求,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对专题业务信息进行更新发布,实现365体育投注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利用。

第十四条  公共服务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管理信息图层数据集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加工和保密处理后,通过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第十五条  各类地理信息资源的提供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做好共享信息的采集、更新、汇总、发布工作,包括系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维护及相关专业、专题、共享信息数据集的更新维护。在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需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符合框架的整体数据采集标准、数据质量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

第四章 数据共享与交换 

第十六条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为国家涉密信息,只限于在涉密网上共享使用或以文件交换方式提供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使用环境与互联网物理隔离。365体育投注相关部门需要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管理信息图层数据经保密处理后,可通过呼伦贝尔市电子政务网提供给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一般电子政务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需保证使用环境与互联网逻辑隔离。365体育投注各工作部门可通过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权限范围内获取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部门相关专题信息。

第十八条  公共服务地理信息数据集,经保密处理并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保密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提供给政府各部门应用。

第五章 平台运行与服务 

第十九条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平台运维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平台稳定、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  呼伦贝尔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在线地图、标准服务、二次开发、专题应用和运维管理”五大功能。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公众根据权限通过“在线地图、标准服务、二次开发、专题应用”等功能在政务网或互联网访问或调用公共平台的地图和功能。平台运维部门通过“运维管理”保障平台高效运行,对平台的服务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平台运行的关键信息,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做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  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所涉及的地理信息数据和应用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及公众服务信息系统应由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并且应调用公共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己建成的系统,由所属单位通过改造将地理信息数据统一到公共平台上来,以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一致,避免矛盾与重复建设。平台运维部门应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二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平台运维部门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三条  平台运维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标准,按规定做好平台运行维护、数据集成管理及技术支持培训等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定期对365体育投注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政务网或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中运行使用未经国务院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部门保密处理的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空间位置;

(二)未经国务院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部门保密处理、业务内容未经数据提供部门或单位保密处理的专题地理信息数据;

(三)或未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的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的。  

第二十六条  平台运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组织协调机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公共平台停止运转造成业务长时间停滞的;

(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致使地理信息数据丢失、损坏或失去应用效能的;

(三)未按规定完成地理信息数据集成、管理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服务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数字呼伦贝尔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协调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向其共享地理信息数据,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提供、发布地理信息数据,影响共享的;

(二)未按规定周期组织采集、更新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

(三)在批准或者核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地理信息采集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立项前,未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或进行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的;

(四)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定位基准或者未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定的标准采集和更新地理信息数据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因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组织采集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或者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呼伦贝尔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看不清?换一张
征集已结束!

网友留言

结果反馈

在征集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智能问答 蒙速办 国务院 微信 微博 返回头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