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旗《关于呈送<鄂温克族自治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请示》(鄂政发〔202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鄂温克族自治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工作统筹,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积极向自治区提交试点成果。
专此批复。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